一.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2021年江蘇農墾新洋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水泵、電機等設備采購及安裝等相關伴隨服務 已由 江蘇農墾集團有限公司 以 蘇墾集投[2021]91號文 批準實施。招標人為 江蘇農墾新洋農場有限公司,招標項目資金來自 財政資金 ,出資比例為 100% 。該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水泵、電機等設備采購及安裝等相關伴隨服務 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范圍:2021年江蘇農墾新洋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水泵、電機等設備采購及安裝等相關伴隨服務,具體規格、技術參數詳見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招標人保留對上述招標范圍進行適當調整的權利。
2.2本次采購的機電設備及配套服務,總造價約10萬元。本次招標共分一個標段:包含單基軸流泵500ZLB-125型2臺,電機YE2-280M-6-45KW型2臺,鑄管DN500*1m型6m等及安裝服務。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招標圖紙為準,招標人有增加或調整工程量的權力。
2.3項目地點:鹽城市射陽縣新洋農場境內。
2.4交貨期或工期: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所有功能設備的采購、供應、安裝,調試等服務,確保交付使用。
2.5質量標準:國家“合格”標準,并符合招標文件中技術需求、國家現行的相關規范標準及有關部門最新頒布的相應的最新標準。
2.6質保期:產品實行“三包”,質保期為2年(如工程量清單對設備質保期有單獨時間約定的,該功能設備質保期按清單時間執行),自最終驗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在保修期內,一旦發生質量問題,投標人保證在接到通知24小時內響應,2天內趕到現場進行修理、更換或退貨,費用由投標人負責。如投標人在接到通知后24小時內沒有答復,則視為投標人承認質量問題并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保修期間的一切質量問題,更換部件及設備本身質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應全部由投標人負責。
三.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資質、資格等要求:
3.1.1 投標人必須為中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標項目貨物的水泵制造廠商,其經營范圍包含本次投標貨物的相關內容[投標時,其經營范圍以營業執照(副本)注明的內容為準]。且有能力完成本次招標項目的所需其他附屬設備的采購、供應、安裝及相關伴隨服務。
3.1.2 投標人所投設備品質要求:所投產品的水泵生產廠商須具有生產投標產品所需的生產場地、生產設備、生產人員、產品及元器件檢測能力。
3.1.3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并在有效期內。
3.1.4投標人申請人2018年1月1日以來具有類似設備銷售業績(業績以投標人提供的合同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為準)。
3.1.5相關人員要求
項目負責人、委托代理人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職工,從投標截止日當月向前連續6個月均在投標人本單位繳納養老保險(例:如投標截止日期為2018年8月*日,則為2018年2-7月養老保險均在投標人本單位繳納)。投標時無須提供證明材料,如有質疑或招標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3.1.6信譽要求
(1)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2)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沒有被國家、江蘇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
(3)投標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見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1.4.3。
(4)投標人應保證符合上述信譽要求,如被證明違反,除按招標文件處理,還將被視為不誠信行為,由相關管理部門按規定處理。
3.2 本招標項目招標人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中標后不得以任何方式進行轉包與分包。
3.3 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4 招標人不接受貼牌代工的投標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為的投標。
3.5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
四.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評標辦法采用“合理低價”。
五. 招標文件的獲取
5.1獲取時間:2021年8月10日至8月16日。
5.2獲取方式: 提供招標文件的電子版(因疫情影響)。
六. 投標文件的遞交
6.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1年8月17日18:00前,投標文件密封郵寄至江蘇省新洋農場蘇墾農發樓307室(張秋霞收),因疫情影響,采取不見面招標方式。
6.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將予以拒收。
七、發布公告媒體: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農墾信息網”上發布。
八、招標人:江蘇省新洋農場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新洋農場
聯系人:張秋霞
聯系方式:0515-69688336
2021年8月9日